一、东莞消防保养,消防设施维护、维修范围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、维修范围包括:
1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
2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;
3、气体灭火系统;
4、消火栓
5、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;
6、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设备的接口。
1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
(1)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和试验。
a. 对火灾报警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。
b.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。
c. 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-2次充放电试验,1-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。
(2) 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和试验。
a. 每年对防排烟设备、防火卷帘门等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。
b. 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。
c. 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。
d. 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。
e. 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。
(3)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。
(4)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。